近日,大家都在关注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价格上涨的情况,还有“一盔一带”的行动,这些我们都在前两期探讨过。接下来,很多城市准备严查“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车主们务必注意!在一些情况下,减速并不等于礼让行人,甚至还可能面临扣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河南郑州: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和一次扣3分的处罚。
违反“礼让斑马线”规定的公交车驾驶员,首次处罚100元并约谈,二次处罚100元并参加集中教育培训,三次处罚100元、取消月度星级奖励并参加集中教育培训。
6月下旬,苏州将启动“天网”行动,志愿者流动抓拍取证,严查严管“变道穿插、车窗抛物、占用公交车道、不礼让行人”等行为。
首批50名志愿者已就绪,和在固定位置安装摄像头不同,苏州交警启动的“天网”行动,直接把定制的行车记录仪,安装到志愿者们的车上。只要志愿者发出口令,行车记录仪就会开始工作,对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上传后台,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罚。
抓拍模式采用的是前7秒后8秒,当志愿者发现违法行为,喊下“抓拍视频”,记录仪会自动将前7秒抓拍下来,上传系统由交警部门调查及处罚,可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2020年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在六章共计63条规范中,有不少与道路交通和出行息息相关。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1、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
2、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
3、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1、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2、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3、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
4、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照规定避让的。
温州公安交警持续强化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在全市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5月1日以来,已在市区范围内查处不礼让斑马线7849起,其中,本周已在市区范围内查处不礼让斑马线1730起。
机动车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桂林在全市倡导礼让斑马线以来,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的文明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在市区主干道,机动车礼让行人的遵章率达到85%以上。但是,在部分非主干道路段,机动车礼让率仍然不高。
目前,桂林市对“没有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罚款150元,记3分。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正式实施。新规增加了对驾驶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规范标准: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避让的,将处500元罚款,记3分。
如今,各地交通部门陆续在电子眼上新增了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检测功能,当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未停车避让时,电子眼会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一旦被抓拍,大家可能也将面临当地的扣分罚款!
1、行人在没有到达双黄线时,另一侧的车辆可以直行通过。
2、虽然车辆和行人在同一侧,但行人处于在斑马线上但还没到达机动车道的状态,车辆可以直行通过。
3、行人已经走到了斑马线上,在机动车道的位置上,这时车辆必须礼让行人。
4、当行人行走到下图这个位置时,A车需要礼让停车,等待前方行人通过;B车可以不用让行,减速直行通过。
5、当行人已经在双黄线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的车辆要停车礼让。
6、行人正在绿化带处的斑马线上,没有进入机动车道的斑马线时,车辆可以直行通过;而当行人已经进入斑马线,车辆就要停车礼让。
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通路口,由于机动车、行人的行止都由交通信号灯分别分配了通行时间,所以机动车、行人只要按灯行止就可以了,大家都应该担起自己的责任,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路口不需要特别礼让行人。
但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容易出现交叉、抢行,这时机动车一方必须礼让行人一方。“车让人”是文明驾驶的体现,其实很多车友都能理解。之所以会有争议,多数是对于礼让过程中行人的拖沓、犹豫不决等行为和处罚判断标准的不清晰感到不满意,特别是高峰时期,大家的时间都同等宝贵,同样心急!
我们在这里也呼吁大家:
行人的你,遇到礼让请“小步快走”
开车的你,遇到行人请“慢行三分”
你好,我好,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