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没?
罚款缴纳了没?
相信大部分车主去办理车辆年检时
都会被“灵魂拷问”这两个熟悉的问题
2020新年新气象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捆绑式”机动车年检将被叫停
年检前不必强制清理违章扣分啦!
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捆绑式”机动车年检将被正式叫停。
所谓“捆绑式”机动车年检,是众多车友的戏称,其实是指将交通违章记录的处理与机动车年检捆绑挂钩的行为。目前,很多地方的交管部门规定,车辆在年检前,驾驶员必须将这一年来的车辆违章处理完毕、罚款缴纳完毕后才能进行年检。
由于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着车辆每年的年检情况,车主们对此争议不断,甚至有车主因为不满这一“惯例”,将车管所告上了法庭。
2016年12月,湖南长沙车主唐先生向车管所去函要求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车管所多次以车辆有违章行为未处理、不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规定为由予以拒绝。唐先生对此表示不服,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历经一审、二审均告败诉后,历时两年,2018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判决和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确认长沙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唐先生车辆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违法。
湖南省高院审理认为,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车辆驾驶人,而车辆年检的对象是车辆本身,其目的是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因车辆本身状况导致的交通事故。只要申请人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且机动车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早在2018年3月19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的专题节目《关注备案审查》中,也有全国人大代表对这一问题提出类似意见。
全国人大的《报告》指出: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有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实行累积记分办法。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的规定不符合,扩大了现行规定的适用范围。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将修改相关法规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关于“捆绑式”年检,从媒体报道、车主申诉、人大代表建议、法院判决,都对该做法表达过不同意见。而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对此叫停,意味着有违法嫌疑的“捆绑式年检”终于寿终正寝,这显然是值得肯定的进步,也是依法行政的实质进步。
现实中很多车主对机动车违法无动于衷,总是拖延履行,直到年末年检前扎推办理,给交管部门的工作造成不便;甚至拒不履行扣分、罚款等行政处罚,导致这些行政处罚难以执行。
不处理违章就不通过年检的规定,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倒逼车主及时处理其违法记录,也减轻了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所以,很多交警人员以及有关的专家人士,对于年检的“松绑”和车主的“解放”将会带给交管部门多大的冲击,表达出一定程度的担忧。
其实,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技术的进步,有关部门对于车辆违章的情况和驾驶人的信息,可以得到有效的监控。也有车主提议在年检“松绑”之余将交通违章纳入征信系统,也能够有效督促驾驶人“及时处理违章”,避免进入征信黑名单。相信在多方努力下,“捆绑式”年检的叫停,不会增加交通违法行为。
当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违章,也是车主朋友们的份内事,希望大家都能够自觉、主动,更祝愿大家在2020年少违章、少扣分、少罚款,省心省钱!
据高德地图的《2020年度春运出行预测报告》显示:2020年春运高速拥堵程度或为近三年来最高!从全国范围来看,高速拥堵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四川西部、 湖南南部以及北京、恩施、伊犁等区域。
▲春节前,预计全国高速易拥堵路段主要是:
1S22 天潜高速滁州段2G36 宁洛高速南京、滁州段3G50 沪渝高速芜湖、铜陵段▲春节后,预计全国高速拥堵路段主要是:
1G0425 广澳高速广州段2G4 京港澳高速安阳、邯郸段3G36 宁洛高速滁州、蚌埠、亳州段
大家自驾游或者开车返乡
记得错峰、绕行避开拥堵路段
开心出行,平安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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