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气温逐渐升高
随着“夜经济”的蓬勃发展
人民群众的夜间聚餐活动增多
国内外体育赛事也集中在夏天
啤酒摊、烧烤摊都开始热闹起来
酒驾、醉驾风险明显上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即日起至8月底,全国开展夏季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在日常严管的基础上,每周开展一次全国统一行动,不间断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各地将同步查处“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推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1、饮酒驾车
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相当于一纸杯啤酒的量)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
2、醉酒驾车
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的量)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
1、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酒驾标准;
2、只要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不管是在马路上还是小区内,驾驶员就算是处于驾驶行为中,所以酒后挪车也属于酒驾行为;
3、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小轿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4、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隔餐酒、隔夜酒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5、酒后多喝水是无法稀释酒精含量的,因为交警的检测仪是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非口腔。
酒驾、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加严重: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
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
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务必要注意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十年
案件数量已跃居第一位
公安交警部门“夏季攻坚”整治行动
正在进行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请大家把这句话“刻烟入肺”
转发提醒身边的车主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