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驾驶陋习里
最让车主们深恶痛绝的
绝对是
滥用远光灯!!!
刺眼的灯光分分钟亮瞎眼
谋杀人不偿命啊
滥用远光灯是夜间行车的隐形杀手,每年因违规使用远光灯而导致的交通车祸屡屡发生,事故现场触目惊心,让人痛心,可是依旧很多司机继续违规使用远光灯,让人气愤又无奈!
滥用远光灯引发众怒
对于滥用远光灯的问题,很多车主都一肚子怒气,有很多话想吐槽……
车主A:对高速上的远光狗真的无语了,真不明白高速上前后都有车,你开个远光灯干嘛,真的瞎吗?
车主B:对面车为什么总拿灯晃我啊,是我长得太帅了,想撩我吗?
车主C:那些在明晃晃的道路上开远光的人也不知道咋想的,近视还是散光啊?眼睛有毛病戴眼镜吧!
交通法惩治违规使用远光灯
法律规定:这些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虽说一再提醒要正确使用远光灯,可还是有些顽固的车主非要开远光灯秀存在感。对于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各地交警都祭出了惩治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大杀器。
如果有人在城市里滥用远光灯,除了罚款扣分以外,交警蜀黍还会拉着他体验一把“罚看远光灯”的体验式执法,很多被罚者看了20秒就大呼受不了,这感觉,真酸爽!
深圳交警规定凡是被查到的司机,一律罚看灯1分钟
No.1 肇庆:安装了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
从今年6月1日开始,肇庆公安交警已在城区星湖西路和伴月路交界安装了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并投入试运行,通过对车辆的车灯位置进行识别判断,分析发光源个数,判断车辆是否开启远光灯。9月1日起,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正式抓拍!滥用远光灯的司机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No.2 深圳:违规使用远光灯处罚调至500元
近日召开的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表决稿)》。
为进一步规范远光灯的使用行为,《表决稿》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处罚由300元调整为500元。同时将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纳入处罚。
对于这些处罚,很多车主都拍手称好,认为交警蜀黍做得对,这种漠视他人安全、违反交规的行为就该重罚。所以,各位车主夜间开车要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哦~
滥用远光灯会给人带来什么危害呢?
我们使用的远光灯的光强度,最大可以达到20000个光单位,比我们平时正常使用灯光的强度,会多几百倍。夜晚光线比较昏暗,我们的瞳孔是放大的,这时候如果有突然的强光照射,大量的光线进入到眼内,与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结合,这时会对视网膜造成一种“漂白”现象。新的感光色素合成需要几秒到几十秒的时间,这段时间会形成短暂的“视盲”,这时候我们看不起前方路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想想看远光灯的照射距离,长达600米的汽车大灯,那就相当于一个绝地武士在600米外,挥舞着激光剑对着你的眼睛疯狂地扎,而你还要像瞎子一样,继续开至少30秒以上的路。
根据公安部的数据分析,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大1.5倍,而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远光灯因此而成为马路上的“杀手”。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正常行驶时,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如果前方无车,则可适当开启远光灯,短暂观察一下前方较远处的路面及周边情况,而后换为近光灯;
▲夜间会车,使用远光、近光相结合,如果前方有车或者对面有来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在开启路灯及其它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
▲超车或转弯时,应提前将远光变为近光,开启转向灯,让前后车明白你的位置与意图。
如何应对远光灯?
对于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有些车主忍无可忍,于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
方式一:开灯对战
看看谁厉害
方式二:恐怖车贴
看我吓不死你
其实这些方式都是违规的,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人身安全。正确的应对方式应该是这样↓↓↓
防远光灯干扰小技巧
▲减速慢行,安全第一
▲视线避开发光点
▲使用防眩目后视镜
▲远近交替,提醒对方
远光灯,很危险,没事不要照我脸
你照我,我晃你,两败俱伤出危险
对于不文明使用远光灯,
车主们都是什么态度呢?
让大家看到你的态度!